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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组织干警参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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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高院通知,11月11日下午召开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海门法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后,海门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中伟提出三点要求:首先,全院各部门、各党支部广泛组织干警学习,要求每一位干警撰写学习心得,并对照先进找差距,以詹红荔同志为标尺,深刻查摆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的不足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詹红荔同志的先进精神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其次,要求全体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见成效。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召开专题研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审查及审判流程管理等形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要求加强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上见成效。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探索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真心关爱群众,在司法为民、司法护民上见成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法院与群众的关系,真心关爱、切实维护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大力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行法官挂钩街镇制度,提高司法服务效能。最后,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和树立全省先进典型,使全院干警学有榜样,学有先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好法官。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以先进为楷模,以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奋发进取,积极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海门法院陈文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