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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涉访六年养老金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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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中心 王卫国 “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这是一位年过六旬的王某在收到法院调解书时的激动之辞。 事情由来是这样的,家住海门市某乡镇的王某,今年67岁,1987年初以“临时工”的身份到海门市某乡镇企业内担任仓库保管员,年复一年地一直工作到2005年8月,年届六旬的他离开了工作近20年的企业。可令他想不通的是,自己辛勤地为企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却不能像其他工友那样,享受着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为此,他曾多次找到企业负责人、乡镇领导,但均无终而果。后来,又多次来到市信访局上访,信访局工作人员告知王某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权。于是,王某先向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其诉求被驳回之后,便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卷宗移送到海门法院调解速裁中心后,速裁中心立即指定一名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有着丰富经验的资深法官承办此案,通过一次庭审之后,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争议的焦点就是单位是否应该为“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2011年11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中,已就此类案件的处理方案作了明确规定。承办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方的企业负责人看到这一指导意见后,也服了气,当即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这一长达6年的信访案件终得息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