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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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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听打速录速度达每分钟80字,准确率90%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海门法院政治处,详情见海门法院网站http://fy.haimen.gov.cn; 3、联系人:倪俊艳;联系电话:80781017,80781018。 五、考试 1、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海门法院网站http://fy.haimen.gov.cn。 2、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60%、40%。 3、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录音时长20分钟,语速8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根据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地点详见海门法院网站通知;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海门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01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