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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三厂法庭探路司法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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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三厂法庭是南通中院确定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庭。为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该庭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法庭工作实际,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完善司法人员职责等制度,坚定信心,探索司法改革之路。 改革后,法官只管“审”和“判”,庭前会议、证据交换、诉讼保全、文书送达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均由法官助理负责处理,法官以庭审为中心,把更多精力和时间放在案件研判、文书制作和裁判决策上。更有利于作出精准裁判;同时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审判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审判运作更加有序、效率;每个团队的主审法官对负责审理的案件具有独立的裁判权,所有参与裁判流程的法官、法官助理包括书记员,都对案件流程中的法官职业伦理、法律程序和裁判结果等终身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