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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为耄耋老人争取赡养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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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门法院执行局局长钱德华、承办法官陈挺前往海门市月亮湾老年服务中心为蔡某英老人送去一笔带着浓浓暖意的钱款。 因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耄耋老人蔡某英将儿女告上法庭。今年4月海门法院立案受理了该案并进行了审理,要求每个子女每月承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护理义务。但判决生效至今,蔡某英老人的子女并没有给付款项。法院法官对此事高度重视,在对几个子女劝说无果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执行。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执行局局长及承办法官亲自前往托老院将1200元赡养金交付到老人手上,并与老人进行沟通和交流,老人当即潸然泪下。为避免老人的子女再次不履行赡养义务,陈挺法官认真地教托老院的工作人员如何撰写申请执行书,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海门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强制执行力度,确保了涉民生案件高效执结,从而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