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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致人猝死也需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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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刘某某系同村组邻居,均年事已高。今年2月的某天,刘某某因土地事宜与刘某夫妇发生口角,刘某突然倒地,被送医救治无效死亡。刘某的近亲属将刘某某诉至本院工业园区法庭,要求刘某某赔偿损失。被告刘某某则认为刘某的死亡是其自身身体原因导致,与其无关。 法庭经仔细调查后认为,一、因死者死亡后未进行医学检验,死亡原因根据经验法则及逻辑推理来认定。死者年事已高、患有“高血压、脑梗塞”等病史。双方虽无肢体接触,但在争吵后短时间内死者即突然倒地,其后死亡。综上应当确定死者的死亡主要系其自身身体因素,而争吵是造成死亡的诱因;二、被告存有过错。在双方因土地事宜有争议后,被告未能采取合理、文明方式解决。被告在明知死者脑梗塞的情况下,未能注意避免言语刺激,且在受害人因受刺激而倒地处于危险境地时未给予力所能及的援助,存有过错。 最终,判决由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