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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休年休假,工资怎么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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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年休假制度的讨论,那么应休年休假而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性质到底如何?未休年假工资与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又有何相同点和不同点呢? 未休年假工资与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最大的不同在于后二者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年休假制度虽然在《劳动法》中有规定,但是未休年假工资是国务院授权行政立法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未休年假工资与加班工资不同的是未休年假工资是基于员工应休而未休年假继续上班得到的补偿;加班工资是基于员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继续上班得到的补偿;在加班性质上两者是相同的。未休年假工资与法定节假日工资而言在基本工资支付上两者是相同的,即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均享受标准的工资待遇。不同在于员工不同意休年休假只能享受基本的100%工资,而不能享受未休年休假奖励的200%工资。而法定节假日不论是单位安排加班还是职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加班,均可以获得奖励的200%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