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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老板骗财骗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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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认识的“男友”,多金又细心,结果却骗走了受害人数十万元钱款。 近期,海门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石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被告人通过陌陌、微信等交友方式结识女性网友,谎称自己是工程老板,并采用花言巧语、小恩小惠的方式骗取对方的感情及信任,后以发工人工资、办理房产证、工程资金紧张等等事由骗取受害人财物。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期间,被告人就先后12次从受害人张某处骗得217000元。2013年4月至6月间,短短两个月时间,先后8次从黄某处骗得94000元。2014年6月至8月,被告人又先后10次从周莉莉处骗得57900元。 被告人石某某,绰号“小大万”,灌南县人,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曾因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多次入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系累犯、当庭自愿认罪等情节,故作出如上判决。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个破绽百出的谎言能让受害人一次又一次心甘情愿地掏钱呢?除了被告人的处心积虑、花言巧语,更多的原因在于受害人情令智昏,放松了警惕;同时,也过于依赖网络世界的交流。 在交友方式越来越多,网络环境越来越复杂的今天,广大网友交友必须慎之又慎,千万擦亮眼睛,不要让别有用心之人有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