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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铜屑后潜逃3年 归案受审时向女儿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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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乔某伙同他人盗窃铜屑,被发现后潜逃近3年。近日,海门法院审结此案,法庭上的乔某声泪俱下,不停向年幼的女儿道歉。经审理,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罚金1.5万元。 2012年清明节之后的一天,乔某与鲁某、范某等几个老乡一起吃饭时,有人提议到外面“搞点东西”。当晚,鲁某、范某、乔某等人驾驶两辆三轮摩托车来到我市一铜业公司厂房外,几个人翻过围墙,在厂房内寻觅值钱的东西。很快,乔某在一个放废品的池子里找到许多紫铜刨花。知道铜价不菲的他喜出望外,赶紧把一袋袋紫铜刨花提出来,又和老乡一起运出围墙。两辆电动三轮车都装得满满的,为了避人耳目,他们用油布盖好,开到悦来镇附近的一座桥边。随后,把紫铜刨花转移到一辆小面的,并进一步销赃。 经鉴定,当晚乔某等人窃得该公司的镍二硅铜屑700公斤,价值人民币42140元。次日,公司员工发现铜屑不见后立即报警,海门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于同年7月把鲁某、范某等人抓获。然而,闻风的乔某却一直潜逃在外。警方对乔某实行网上追逃后,直至今年2月5日他才显露踪迹,被警方控制。 被捕后,乔某交代所有犯罪事实。法庭上的他说,自己对被害公司深表歉意,自己对不起家中年迈的父母、贤惠的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儿。提及女儿,乔某声泪俱下,表示过去几年自己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心中十分想念孩子但却无法和家人团聚。他表示一定会积极改造,重新做人。法院遂判处乔某犯盗窃罪,继续追缴赃物折价款,发还被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