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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社区,司法公开入民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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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某诉称2009年5月12日被告季某的父亲以65000元的价格将海西社区某车库出售给原告,双方订立了协议。此后,被告将其父亲强行安置在该车库内,被告父亲病故后,被告拒绝搬出,一直使用至今。被告在庭审时则向法庭表示,其父亲并没有与原告订立买卖车库的协议,也没有收到原告支付的钱款。目前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承办法官在庭前了解到该案中的被告腿脚不便,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法院特地将法庭搬进了被告居住的海西社区进行审理。庭审现场座无虚席,秩序井然。此次,巡回法庭受到了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多次将法庭搬进社区、村委会,以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案件审理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