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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多措化解商事纠纷取得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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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经济形势面临继续下行趋势,法院工作压力持续增大,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合理设置程序、提升效率,如何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处理问题,成为提升审判质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 海门法院民二庭及时调整审判思路,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创新调解机制,提高调解艺术,不断提高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第一季度,共结案140件,调撤案件66件,调撤率达54.28%,创下商事案件调撤率新高。 一是强化调解意识,增强调解氛围。将商事案件的调撤率纳入目标管理,更新以往“重裁判、轻调解”商事审判理念。通过周例会等沟通途径,对审判人员在手可调案件进行逐一分析,找出难点和突破点,提升审判人员调解能力,形成调解合力。 二是加大庭前调解力度,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引导审判人员形成庭前阅卷习惯,寻找归纳双方矛盾焦点,通过庭前沟通、背对背工作,避免双方当事人当庭对峙的矛盾激化,提升调解的成功率。 三是规范调解流程,注重调解后的社会效果。调解应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不能为了调解率“劝说”当事人进行调解。整个调解过程做到调解前“释明”,即向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调解中“公开”,即公开整个调解过程;调解后“追踪”,即时跟踪反馈调解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