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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辱骂法官,男子被拘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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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在上诉状中多次使用“腐败分子”“全国最黑、最腐败的昏官”等污言秽语侮辱审判长,海门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0元。 2015年8月,丁某起诉至海门法院,要求处理其与杨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海门法院因原告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请。丁某不服判决,遂向南通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在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中,丁某公然多次使用“腐败分子”“昏官”等不堪字眼侮辱审判长。 海门法院收到该上诉状后,多次教育丁某,告知言论措辞不当,要求其改正错误,规范用语,但丁某拒不承认错误,“我骂昏官不是侮辱,我骂狗官、贪官才是侮辱,我是骂对的。”,原告对于法院要求其就上诉状措辞问题到庭谈话的传票视而不见,态度极其恶劣,“传票我收到了,但是我上诉了,是上诉人,我有理由不来你们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