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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酒后驾车,男子获刑两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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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酒后驾车,男子获刑两年半 近期,海门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赵某虽然赔偿了受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但依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庭上,赵某懊悔万分,没想到自己因关心朋友贸然酒驾,却换来了两年半的刑期。 事情是这样的:赵某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点酒,回家后正准备睡觉时,接到朋友电话,说一起吃饭的一个朋友酒后驾驶被查到了,希望赵某帮忙。赵某明知自己也喝了酒,但是不顾家人反对,披衣驾车出门去了解朋友情况。驾驶到某路口时不慎与驾驶电动车的施某发生碰撞,致施某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发后,本应第一时间报警的赵某因听信庸人之言,劝他喝酒驾车的赶紧逃,于是他弃车逃逸,于次日上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因其肇事后逃逸,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其有自首、主动赔偿、受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故酌情减轻处罚,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奚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