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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情调解 促使多案化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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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最近成功调处了一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该工程的15位材料供应商等追回材料款共计390余万元。 依法主张权利 丙公司挂靠乙公司承接了开发商甲公司位于海门市海永乡的住宅小区工程,该工程于2013年7月开始施工,2015年4月完工。施工期间,丙公司购买了工程所需的水泥砖、瓦片、铝合金门窗、大理石、模板等材料,并租赁了脚手架、塔机等,但却迟迟不予给付材料款以及租赁费等。于是15位材料商等权利人分别将丙公司起诉至海门市人民法院。海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材料供应商合同的签订、交付材料的相对方以及货款结算等均与丙公司之间直接发生,故判决由丙公司承担支付欠款的责任。 无法讨回钱款 上述判决生效后,材料供应商等仍是分文未见,只好申请海门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次谈话并做工作,但丙公司一直称没有钱款,并以甲、乙两公司还欠付其工程款等为由拒付。执行法官遂查封了丙公司的账户,但账户余额不够清偿15位材料商等人的申请执行款,执行陷入困境。 最终案结事了 至此,多起争议较大、涉及人员众多、矛盾极易激化的案件终得圆满解决,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案件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