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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人选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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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门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办法》,由本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经本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面试、政审,拟确定下列89人(包括补充的50人)为海门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赵秀芳、张惠方、薛莲、施洪新、李伟、蒋春华、季红卫、肖海忠、姜耀平、俞忠、魏敬、周敏、姜新峰、陆杰、陈永发、吴建华、陆凯、袁辉、陆剑红、冯军、朱春丹、马建平、项晓伟、江永祥、奚佩娟、徐勤生、施振飞、仲家明、蔡玉新、陆建英、黄春霞、严水平、黄芬、赵伟晔、郁海鸿、杨勤红、孙勇、朱冲、赵火平、施锦超、茅胜斌、马美琴、顾小健、张文婷、周向芳、柏善莲、宋菊如、张清卿、茅祖生、张军、孙学忠、沙建辉、黄国兵、吴燕、黄惠琴、俞海霞、王小英、康敦辉、杨锦飞、杨丽、姜英、许欣荣、汤汉明、江敏敏、黄凯丽、陈耀、施洪美、叶恋彩、赵洪新、黄正英、卞珍珍、方尹、宋汶芸、陆红丹、季宏宇、黄海忠、成天雄、宋颖杰、陆建陶、江进红、江宝新、倪双华、姜雨华、张振东、王勇、李国忠、钱士标、陆真臻、毛卫琴。 公示时间为从发布之日起至 2017年9月21日结束,如对公示人选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本院政治处反映。 电话:80781170 联系人:袁春曦 海门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