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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名 “不穿法袍的法官” 庄严宣誓——海门法院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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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 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晓东,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王顺达、副主任郁继东,海门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东瑞,海门市司法局局长茅敏勇及海门法院班子成员等领导出席活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学权主持活动。 曹晓东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需要,是新时代审判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司法公正的需要。人民陪审员要积极参与司法审判,做好法治宣传,促进司法公开。他要求,新任人民陪审员要努力提升自身素养,妥善处理好“工陪”关系,努力融入司法实践。 茅敏勇表示,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深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周东瑞充分肯定了了人民陪审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司法公正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意义。他要求,人民陪审员要全面理解职责定位,与审判员取长补短,发挥好审判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和联络员的“五大员”作用,更好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他表示,法院将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使用工作,服务保障陪审事业健康发展。一是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对陪审员日常工作既充分关注、掌握方向,又大胆放手、热情支持。在合议时,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二是不断加强沟通与培训力度。细化人民陪审员培训制度,与司法局联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陪审员参加统一业务培训,鼓励陪审员积极开展自学活动,鼓励他们到不同法庭观摩、旁听,近距离学习审判知识和技能。三是持续完善监督机制和考核制度。在做好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成立年终考核小组,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进行全面考核。四是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过程中,体现程序正义的原则,在人民陪审员参审过程中,让民众建立起程序正义的诉讼理念,促进司法公平正义的实现。五是为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建立人民陪审员档案,发放人民陪审员手册,根据国家规定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应当享受的各项经费补助。 汤翠菊、孙晓东、张新波代表新任人民陪审员作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