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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民法院采购招标文件(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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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民法院 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海门市刑事审判与执行指挥中心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MSC CG 2019 04 002 采购单位:海门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门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人民法院,就海门市刑事审判与执行指挥中心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刑事审判与执行指挥中心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海门市刑事审判与执行指挥中心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2.3万元,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保证金:400元人民币(提供现金)。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5月 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人民法院6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施先生 ;联系电话:15962812999; 招标代理: 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61961599 。 八、其他事项: 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2、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后严禁转包他人,如发现转包他人视为违约,取消承包权,并没收保证金。 九、投标费用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整,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工程的专家评审费200元/每评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1、用地概况:项目位于海门市人民法院内诉讼服务中心西侧。 2、用地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67m2(具体见红线图),总建筑面积约为2200m2。 3、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2700万元,具体包括以下功能部份: A、建造房屋建筑一幢:地面一层设计为两层自动机械车位,二楼设计为档案库房,三楼设计为刑事审判庭和拘押室,四楼设计为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谈话室室; B、周边地区绿化、管道、亮化、智能化、停车位、道路改造等。 第二章、设计任务 1、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 1.1包含在本项目勘察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含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 2、本工程的勘察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勘察及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建筑工程勘察及设计方面的有关规定。勘察在勘察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以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代表人的同意。 3、提交的勘察及设计文件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勘察及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 4、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报告、图纸、文件资料; 第三章、最终勘察成果要求 1、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不少于8份) 出具满足单体设计要求的独立勘探报告。 第四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 项目要求 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出具报告并且通过施工图审查后一次性一付清。 三、其它相关说明: 1、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网上下载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所有技术需求、参数、评分办法、质保、付款、工期等由采购单位作统一答复,所有开评标程序等由采购单位作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装进投标文件之内。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须单独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7)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本次报价包括人工工资、工具费、材料费、装运费、突击整治费、燃油费、养老、医疗、人生意外保险费、福利、安全风险金、利润、税金、管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包含招标说明的其他费用)。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4)本项目将现场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报价的准备。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万元。 (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足额提交(现金)。 (2)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收回其全部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招标人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中标人参加海门政府采购资格2年。 (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收回其全部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招标人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中标人参加海门政府采购资格2年。 (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收回其全部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招标人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中标人参加海门政府采购资格2年。 (6)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当场退还。 (8)履约金1000元。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额转为合同履约金,不足部分在拿中标通知书前交清。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未有效授权;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8、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5)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6)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纪检监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 (1)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海门市人民法院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同时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海门市人民法院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继续报价,直到出现最低报价为止,则此时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 第五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1.采购人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抽查核实,经确认无误后7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海门市人民法院各一份)。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中标人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海门市人民法院见证并备案。 2.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招标人和采购人有权组织采购办、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中标人的生产原材料及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现场查验、监督,如发现有违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要求让中标人进行改正,直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止,如中标人收到整改要求后,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全额退回合同预付款,其他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或转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中标人不能及时供货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同时扣除相应合同履约金。另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限止其参加在本市范围内6个月至3年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5.中标人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限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市场配置短缺,在不超过中标价的同类型的货物中进行调换,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的15%。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的交货及安装调试,每延误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整。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材料名称 响应文件位置 说 明 1 投标承诺函 第 页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第 页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第 页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 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第 页 如授权代表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第 页 6 诚信承诺函 第 页 7 投标人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 第 页 提供原件备查 8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 页 投标报价一览表(3份) 须单独密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附件格式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五、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海门市人民法院: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海门市人民法院: 依据贵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 5、我公司尊重评标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门市人民法院 :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放弃收回本项目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盖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投标报价(万元) 1 海门市刑事审判与执行指挥中心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以下内容开标时填写) 大写: 小写: 委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