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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召开党组会,迅速贯彻落实南通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暨第三届通商大会会议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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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海门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贯彻落实南通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暨第三届通商大会会议精神。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学习了南通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暨第三届通商大会会议精神,并围绕“坚定扛起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责任、奋力开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境界、全面打造长三角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福地、精心定制更贴心更便捷更高效的涉企服务”等内容展开讨论。 最后,该院党组书记张骥表示,民营企业是社会发展的衣食父母,面对新机遇,海门法院作为服务地方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审判机关,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开展“大项目突破年”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为海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并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更新理念。“法无禁止即可为”要得到体现,文明审判理念、柔性执法理念、善意执行理念要与公平执法充分结合,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各分管领导根据分管条线,对当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通商,服务大型、小微企业做调研,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具体的服务举措,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是在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村居的亮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内容,在百名法官进村居的同时,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主动服务企业,提供司法帮助。 四是成立服务企业的组织机构,统筹落实实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文件,让政策落到实处,亮明法院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和服务通商上的决心和态度。(张美芳 程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