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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项目代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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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项目 代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四甲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三、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投资约2900元(实际金额以招投标为准),总建筑面积约4060平方米。 四、招标内容:设计、监理、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 五、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收费额×中标费率;计算基数为单次招标项目中标价。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招标公告开始至中标通知发出、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评标及草拟合同与备案等)及有关造价咨询所需的全部费用。(单次招标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六、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含造价工程师、建造师(一级或二级)、监理工程师(国家级或省级)等】。 3、海门市2019年度招标代理信用综合评价前八名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造价2000万元以上(含)公共建筑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提供代理合同) 七、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门市人民法院网站,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九、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 项目联系人:施永华 电话:15962812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