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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生前旧债感化身后一群亲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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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玲玲…滴玲玲…” “喂,黄法官您好,我是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周末打搅您了,我们正在赶往海门的路上,关于我局执行的一个陈年积案……”。近日,海门法院包场法庭黄法官在周末一大早接到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任法官的打来的电话,引出了系列案中案。随着这些案件的圆满处置,背后被感化的却是一群接触甚少的亲人。 2014年,刘某在老家安徽萧县向张某借款4万元,后因刘某未如期还款,2015年张某诉至萧县法院主张权利,萧县法院判决刘某归还张某4万元借款。该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萧县法院强制执行,后因刘某外出务工,无履行能力,未能执行到相关款项,此案遂搁置下来,成为刘某的一桩陈年旧债。 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5月,朱某驾驶车辆在海门包场镇港新村与刘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刘某死亡。2020年3月,刘某与前妻所生三个儿子、刘某现任妻子及养女、刘某母亲六人向海门法院起诉侵权人赔偿相关损失100余万元。因刘某与现任妻子刚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刘某现任妻子及养女与其他四原告关系一般,双方关于赔款的分配产生了争执,虽经法院判决平息了双方矛盾,但彼此尚未解开心结。 刘某意外去世的消息传回了萧县,张某于是再次向萧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从刘某去世产生的赔偿款中扣除4万元,用于偿还其生前债务。萧县法院执行局任法官等人,匆匆赶来海门,于是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遗憾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刘某因意外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不能用于清偿刘某生前债务,申请执行人张某的请求无法直接兑现。考虑到该案张某家庭的经济状况、债务数额、刘某近亲属之间关系等因素后,两法院法官与刘某的六位近亲属深入沟通。借助这件陈年旧债,刘某的数位近亲属互相之间也拉近了距离,互增理解,最终刘某的六位近亲属均做出了令人赞赏的让步,同意按照赔款分配比例匀出4万元用于归还亲人刘某生前的债务。 萧县法院在事后给海门法院发来了感谢信。张某收到萧县法院分发的案款后,制作了“热情服务、公正为民”的锦旗邮寄至海门法院。(黄国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