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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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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江大鹏,男,1991年3月2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4199103257198,汉族,南通市海门区人,户籍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 悬赏事由: 申请执行人陈雪松与被执行人江大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本院(2019)苏0684民初595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57500元、诉讼费用1238元及相应的利息。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前述付款义务。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时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人民币5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 举报电话:0513-68902149、68902184 二O二O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