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嘉陵江路999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0781077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
海门法院对中介违规发出司法建议获反馈 | ||||
| ||||
| ||||
海门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发现房屋中介违规,近日依法向海门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出司法建议获得反馈。 该院经审理查明,海门区某房屋中介在明知案涉房屋已经出卖后,仍签订委托协议故意制造违约,以获取更高利益,其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且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认定其作为中介方,失去居间中立立场,共谋并实际操作违约行为,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严重缺乏职业操守,遂依法发出司法建议。 海门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收到海门法院司法建议后,将在全区中介行业组织集中培训,邀请该案的承办法官作为主讲人进行授课,并向全区中介机构发出一份《中介违规行为通报》,该通报引发腾讯、网易、搜狐、今日头条等门户网站的关注和网民的高点击量。(王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