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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先进典型风采•祁宏亮:莫问前程,但行好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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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宏亮,男,2012年进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三厂法庭法官助理。 数年来祁宏亮积极开展工作,结合审判实践,撰写、发表了多篇典型案例,他撰写的《多途径救济时诉讼时效计算及事故致伤后死亡的参与度》一案,入选《全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调解的陆某等四人与郭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入选南通市2019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大优秀案例”。2020年3月,被海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嘉奖。 “莫问前程,但行好事”,不论前路坦是坦荡亦或坎坷,祁宏亮都会怀抱着一颗既向往又敬畏的心,做好一个法律殿堂的看门人。 开荒创建,道交落地生根 2018年5月,在海门法院的指派下,祁宏亮承担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简称“道交一体化”)项目在海门的前期筹建工作。 任务下达了,但什么是“道交一体化”?如何筹建“道交一体化”?怎么推广“道交一体化”?这一连串的问题需要祁宏亮去一一破解。面对“道交一体化”这样一个必须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工作项目。祁宏亮积极联系“道交一体化”平台网络运营机构,将法院、公安交警部门、保险机构、鉴定机构、公益律师等建立联系,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平台互联互通,数据无线无障碍互联互通,使交通事故的处理尽可能地多利用网上数据,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软件的问题的解决了,硬件的问题仍旧亟待解决。考虑到“道交一体化”目的是化解交通事故案件,在海门法院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祁宏亮同公安交警大队协商,平台的线下实体最终落户在了海门交警大队大队部。 如今已经是祁宏亮在道交平台的第4个年头,祁宏亮脚踏实地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的化解了一个又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从开荒者到运营员,在同一个平台上,祁宏亮的身份定位在不断变化。但变化的是身份定位,不变的是工作的态度和热情,4个年头里,祁宏亮共组织调解、鉴定、听证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400余件,将大量的案件化解在了诉前,从源头上减了少诉讼增量,极大的减轻了后道审理部门的压力。 初心不忘,平凡案件显真章 自2012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祁宏亮始终在办案一线,细细数来已近十个春秋。近十年来承办的案件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为主,祁宏亮全身心投入,下苦工钻研,认真对待每个案件,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 陆某等四人与郭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是祁宏亮调处案中很典型的一个案例。2019年5月,陆甲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郭某驾驶厢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陆甲经抢救无效死亡。陆某、茅某、陆小某、石某四人为受害人陆甲的遗属均是适格的原告,有权向赔偿义务人主张赔偿。但各原告对赔偿款分配比例、钱款代收、前期费用分担等问题,各执己见,甚至连抢救陆甲结欠医院的抢救费也未能结算,原告间矛盾愈发难以弥合。之后陆某、茅某、陆小某作为共同申请人,石某作为单独申请人,先后具状要求处理该案件。 作为案件承办人的祁宏亮深知,当事人虽因分割问题各自具状,但基本法律关系仍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而非赔偿款分割。在损害赔偿到位前,各原告所纠结、争论的赔偿款分割问题无疑空中楼阁。将赔偿与分割这两个独立法律关系,混为一谈,甚至颠倒先后顺序,不但事倍功半,也使得案件处理难度上升,不利于定分止争,无益于当事人各自利益的有效实现。只有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处理结束,总的赔偿金额确定并到位后,再行分割。也只有以此为突破口,才能化解各方心结,让受害人家属团结一致,化解本起案件。 鉴于案件虽然先后具状但实为同一交通事故案件,祁宏亮将两个案件合并处理,并将医院作为案件的第三方,列入案件一并进行处理,减少当事方的诉累。在深入了解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担心后,多次组织调解、协商,终于化解了当事人间的隔阂和猜疑,原告同涉案保险公司、医院、肇事司机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案情虽然简单,但简单的判决并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甚至可能加剧当事人之间本已难以弥合的矛盾。沉下心去了解当事人间的诉求,抽丝剥茧,对案件当事人负责,该案当事人对承办人祁宏亮也是交口称赞,达到了原、被告胜败皆服的效果。该案也荣幸入选南通市2019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大优秀案例”。 深入群众,宣讲法治理念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这是卢梭的一句名言。祁宏亮怀着让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的心愿,对普法工作始终保持着热诚,积极组织、参加了数量繁多的普法活动。 2020年5月,祁宏亮代表海门法院参加了南通经济广播《徐婷法律时间》“以案说法”节目。通过实时的广播、手机端的公众号等形式,祁宏亮以生动的案例为引子,向听众普及了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流程,常见的赔偿范围,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权利主张主体,交通肇事罪构成与否的条件等法律知识。受众也在实时互动、网络留言中对这一形式表示欢迎,表示这一模式将曾经遥不可及的法律拉近到了日常生活可以触及到的地方。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行,海门法院陆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祁宏亮先后在辖区内的各学校、村居,为师生、村居民做了7场民法典宣讲,在海门法院单人普法宣讲场次中名列前茅。针对不同的宣讲对象,祁宏亮准备了3种不同的宣讲PPT,采用讲演、问答、互动等不同形式,积极调动听众的参与积极性,把各种民法理念寓教于乐,通过鲜活的案例一一展开,向不同年龄层、不同职业的听众讲述了民法典常识与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