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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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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要求,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录16名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以及资格复审安排。具体如下: 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内容及时间 1、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9月15日 报到时间:14:00 审查内容: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笔试 考试时间:2021年9月15日 14:30开始; 考试内容:时政、法律类;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非全日制教育学历考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的相关信息纸质材料);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疫情防控承诺书。 四、审查考试地点 审查考试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地址:嘉陵江路999号 五、审查考试对象 审查报考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的考生。 六、考场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 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附件2) 七、注意事项 1、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个人放弃。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地点等待笔试,不得随意走动。 八、防疫要求 1、考生现场出示“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同时测量体温;考生需前往官网公告提前下载“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2),附件2必须如实填写签名。 2、“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均显示为绿码,体温正常(低于37.2度),且提交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后方能参加考试。 3、进入考试区域以后,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人员自行准备,自觉佩戴。 附件: 1.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2021年下半年聘用制法官助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方法 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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