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张峰,男,1991年2月2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4199102210275,汉族,住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厂南新村206幢401室。
涉案标的:204500元。
执行依据: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684民初5616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10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本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902128、0513-68902181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