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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9执行悬赏:张峰
作者: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12-03 16:42:4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张峰,男,1991年2月2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4199102210275,汉族,住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厂南新村206幢401室。

涉案标的:204500元。

执行依据: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684民初5616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10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本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902128、0513-68902181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孙双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