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姜勇华,男,1980年12月1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4198012185470,汉族,住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头桥村十九组10号。
涉案标的:207500元。
执行依据: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苏0613诉前调确1643号民事裁定书。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1000元。
2.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902128、0513-68902181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