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高峰,男,1971年11月1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5197111125698,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合兴村7组。
涉案标的:289175.00元。
执行依据:(2016)苏0684民初2190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本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902128、0513-68902181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