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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执行悬赏:黄泽球
作者: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15:52:3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汪玉龙与被执行人黄泽球、文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汪玉龙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泽球,男,1988年9月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4198809030898,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北玖星苑。

涉案标的:337000.00

执行依据: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0613民初1947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2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若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愿意按执行到位钱款的10%,支付给举报人的报酬。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13-68902128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孙双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