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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9执行悬赏:汤小军
作者: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5-02-11 17:10:18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汤小军,男,1979年2月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5197902036173,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4号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悬赏事由:

依本院(2023)苏0613民初883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汤小军还应支付申请执行人11225234元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前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时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人民币10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

机场、码头、车站、酒店等单位和人民群众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待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或执行到钱款后,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请先予控制,并速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513-68902128、0513-68902180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孙双凤